廊坊企業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 更新時間 2024-11-04 10:49:12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11094467 聯系手機 13511094467 聯系人 王麗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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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企業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如下:
一、所需資料
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境外投資申請表》:企業應當按要求填寫打印,并加蓋印章。
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這些文件是證明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的重要依據。
出口限制材料:如果境外投資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需要提供有關部門準予出口的材料。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企業合法存續和經營的資質文件。
財務報表:投資主體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用于評估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投資能力。
董事會決議或相關出資決議:證明企業投資行為已經過內部決策程序的批準。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盡職調查、可研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
真實性承諾書:投資決策人員簽署的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承諾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二、辦理流程
向發改委立項申請:
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向發改部門提交申請。
報送項目信息,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
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向商務部審批申請發證:
商務部門在收到發改委的核準或備案通知書后,會進一步對境外投資項目進行審查。
審查通過后,商務部門會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企業應在收到證書后2年內在境外開展投資。
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備案:
銀行負責放外匯,外管局負責監管。
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匯報。
外管部門審核后,會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
三、注意事項
政策變化:需密切關注國家及地方發改委、商務部、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發布的關于境外投資備案的新政策變化。
材料真實性: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避免因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導致申請被拒絕。
時間限制:在收到《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后,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通常為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否則證書可能失效。
后續監管:完成備案后,企業還需遵守相關部門的后續監管要求,如定期報告、接受檢查等。
聯系方式
- 電 話:13511094467
- 聯系人: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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