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的審批流程一般如下:
一、發改委立項
報送項目信息:企業通過在線平臺或相關部門指定的方式,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或地方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基本情況、投資金額、資金來源、投資目的地等。如果是申請項目前期費用匯出,也在此階段進行申報。
審核與備案:
非敏感項目:對于不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發改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等,以及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審核通過后,發改部門出具《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1。
敏感項目:如果境外投資項目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如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等)、敏感行業(如涉及出口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等),則實行核準管理。企業需向發改部門提交更詳細的項目申請報告,包括項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分析、風險評估等內容。發改部門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或進行實地考察等,綜合評估項目的合理性和風險,終決定是否予以核準1。
二、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
提交材料:企業在 “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 內提交相關材料(pdf 電子版),主要包括2:
《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
營業執照(境內和境外公司的營業執照,境外公司如果沒有營業執照的要核實其名稱)。
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或合同、協議)。
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內部決議。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
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
屬于并購類對外投資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和《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報告表在 “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 填報打印)。
審核與備案(核準):
非敏感項目:商務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重點審查境外投資的真實性、合規性以及與企業自身實力和發展戰略的匹配度等。審核通過后,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敏感項目:商務部門會對敏感項目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可能會要求企業提供更多的補充材料或說明,必要時還會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通過后,出具核準文件。
三、外匯管理部門登記
企業憑商務部門頒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地方分局或企業注冊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手續。外匯管理部門主要審核境外投資的資金來源、用途以及資金匯出的合規性等,通過登記為企業的境外投資提供外匯資金支持和監管。
在整個審批流程中,企業需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不同地區和項目的具體審批流程可能會有所差異,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當地相關部門咨詢詳細的辦理流程和要求。此外,部分地區可能還會要求企業在完成境外投資備案后,到當地商務部門領取《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表》,并在投資目的國辦理完成注冊登記手續之日起規定時間內(一般為 30 日內),持該表向我國駐當地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投資設立的企業,應持該表向中央政府駐香港、澳門聯絡辦報到登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