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備案-商務部與發改委備案的并行流程解析
| 更新時間 2024-08-22 10:46:14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11094467 聯系手機 13511094467 聯系人 王麗 立即詢價 |
并購境外企業時,ODI(境外直接投資)備案的商務部與發改委備案流程是并行且相互關聯的。以下是對這兩個部門備案流程的詳細解析:
ODI備案-商務部與發改委備案的并行流程解析
ODI備案-商務部與發改委備案的并行流程解析
ODI備案-商務部與發改委備案的并行流程解析
一、發改委備案流程
信息報告: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完善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境內收購方需要在境外競標之前向國家發改委提交信息報告。
信息報告需包含投資主體情況、項目基本情況、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等關鍵信息。
信息報告獲得國家發改委確認后,方可進行對外談判簽約、提出約束性報價及投標等具體活動。這一確認函通常被形象地稱為“路條”,對后續正式核準有重要影響。
核準流程:
對于特定類型的投資項目,如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上的資源開發及交通基礎設施類境外投資項目,或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以上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需報國家發改委核準。
核準流程包括報送機關、補充報告、評估論證、正式核準等環節。
企業需通過網絡系統向核準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并附具有關文件,包括投資主體注冊登記證明文件、追溯至Zui終實際控制人的投資主體股權架構圖、Zui新經審計的投資主體財務報表等。
二、商務部備案流程
前期報告:
根據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企業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制度》,企業在確定境外并購意向后,需及時向商務部及地方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并購意向、目標企業情況、并購方案等。
核準或備案:
對于需要商務部核準的投資項目,如在我國未建交國家的境外投資、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投資、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等,企業需提交詳細材料申請核準。
申請受理后,企業根據系統提示打印申請表并提交相應書面材料,并在線查詢審批進度。申請通過后,企業到主管機關領取《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企業境外機構證書》。
對于不需要核準的項目,企業則進行備案管理,提交相關材料后通過系統完成備案。
三、并行流程解析
并行性:發改委和商務部的備案流程雖然各自獨立,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并行進行。企業需要在準備階段同時向兩個部門提交相關材料,并根據各自的要求推進備案或核準進程。
關聯性:兩個部門的備案或核準結果相互關聯。例如,企業在獲得發改委的信息報告確認函后,才能更順利地進行商務部的備案或核準申請。同時,商務部的備案或核準也是后續外匯登記和資金匯出的重要前提。
協調性:為確保備案流程的順利進行,企業需要與發改委和商務部保持密切溝通,及時了解政策動態和審批要求。在準備材料時,應充分考慮兩個部門的要求,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并購境外企業的ODI備案涉及發改委和商務部的并行流程。企業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兩個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確保備案或核準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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