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企業借用中長期外債,備案指南
| 更新時間 2024-08-05 10:54:51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11094467 聯系手機 13511094467 聯系人 王麗 立即詢價 |
大連企業借用中長期外債的備案流程大致如下:
準備申請報告及附件:申請報告應當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存續外債及合規情況;借用外債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和財務可持續性分析;借用外債方案,如外債幣種、規模、利率、期限、債務工具類型、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資金用途、資金回流情況及借用外債工作計劃等;外債本息償付計劃及風險防范措施;企業借用外債真實性承諾函。申請報告的通用文本以及附件清單可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相關內容中查看。
提交申請:企業應當由境內控股企業總部(總公司、總行等)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的企業外債審核登記管理和服務網絡系統提交申請報告及附件。若不適宜使用網絡系統,也可以使用紙質材料提交。
審核與受理:審核登記機關收到申報材料后,會進行審核。若申請報告或附件不齊全、不符合規定形式或不屬于審核登記機關管理范圍的,審核登記機關會在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企業。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審核登記機關受理或不予受理,都會通過網絡系統告知企業。企業如需受理或不予受理憑證,可通過網絡系統自行打印或要求審核登記機關出具。
審核決定:審核登記機關在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審核登記證明》;對不符合規定的審核登記申請,出具不予審核登記書面通知,并說明不予審核登記的理由。受理審核登記申請后,如需企業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問題的,審核登記機關可出具書面補齊補正通知。自補齊補正通知發出之日起至收到齊備合規的回復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審核登記辦理時限內。未按時反饋書面回復意見的,審核登記機關可終止審核并說明理由。
取得證明與后續手續:企業憑《審核登記證明》按規定辦理外匯登記、賬戶開立、資金收付和匯兌、資金使用等相關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審核登記證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過期自動失效。企業須對通過網絡系統和線下提交各類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不得有隱瞞、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為企業借用外債提供相關服務的承銷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和人員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勤勉盡責,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和監管規則,按規定和約定履行義務,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隱瞞、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另外,完成外債審核登記后若發生擬借用外債幣種或債務工具類型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發生重大變化、需要對《審核登記證明》有關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等情形,且確需調整的,企業應當在有關情形發生前向審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申請。企業在借用每筆外債后10個工作日內,需通過網絡系統向審核登記機關報送借用外債信息,包括企業主要經營指標和外債借用情況等;在《審核登記證明》有效期屆滿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相應的外債借用情況。
具體備案要求可能會隨著政策變化而調整,建議密切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相關部門的政策動態,或咨詢專業的金融機構、法律顧問以獲取Zui新、Zui準確的信息。同時,企業也應加強外債風險管理,結合實際需要合理控制外債規模,優化外債結構,制定風險防控預案,并合理選擇金融市場工具有效規避和對沖可能存在的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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