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奧地利備案指南
| 更新時間 2024-08-01 13:40:36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511094467 聯系手機 13511094467 聯系人 王麗 立即詢價 |
以下是中國企業對奧地利投資進行境外投資備案(ODI)的一般指南:
一、ODI備案的定義
境外投資備案(ODI)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二、申請條件
符合“境外投資”定義:境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主體要求: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但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若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一般難以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股東背景、資金來源和投資真實性:需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
財務要求:Zui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凈資產回報率高于5%,同時資產負債率低于70%。
三、備案涉及的部門及流程
境外投資(ODI)備案涉及到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外匯局三個部門。
首先,境內企業股東需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 ODI 備案手續。商務部負責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其次,發改委負責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Zui后,外管局負責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備案手續完成之后,需要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
整個流程耗時將近2-3個月,辦理成功后會得到兩份分別由商務部和發改委頒發的證書——《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和《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四、申請材料(不同部門要求的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
主申請公司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注冊文件;主申請公司股東層面的營業執照,章程/合伙協議等相關材料;審計報告,財報;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資金到位證明;個人完稅憑證(如需要);其他(不同部門審批要求)。
對外投資交易結構圖;境外公司注冊文件,股東注冊證書,m&a 等;項目公司介紹(產業,經營范圍,客戶群,所持技術等);其他投資人情況(如需要);簽署的協議(如需要)。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表;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盡職調查報告(DD 報告);收購項目情況介紹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無論項目投資金額大小,一律提交商務部和發改委進行核準。敏感國家和地區以及敏感行業的具體范圍可參考相關法規和政策。同時,具體的備案要求和流程可能會根據政策的變化而有所調整,建議在辦理前咨詢專業的服務機構或相關部門,以確保備案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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