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備案的一般步驟和材料清單大致如下:
一、備案步驟
向發改委立項申請: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后,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項目,報送項目信息。
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文件,待發改部門核準或備案,發放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如果是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無論投資金額大小,一律提交商務部和發改委進行核準。
向商務部審批申請發證: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后,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后2年內在境外開展投資。
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進行監管。
二、材料清單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表。
投資主體身份文件,如營業執照等。
公司董事會決議或相關的出資決議。
證明投資主體及合作外方資產、經營和資信情況的文件(如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等)。
投標、購并或合資合作項目,需提供中外方簽署的意向書或構架協議等文件。
上年度的審計報告。
境內主體投資決議以及真實性承諾。
資金證明,資金要大于自己的投資額,具體證明開具時間以提交正式 ODI 備案申請所需材料之日為準。
境外公司章程。
投資環境分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如果多個中方合作項目(如共同新設)需提供雙方協議。
如果變更,需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和投資證書原件。
具體政策和要求可能會根據國家和地方的規定以及實際情況有所變化,建議提前與相關部門溝通確認,并尋求專業的服務機構或律師的幫助,以確保備案順利進行。